服务项目
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工艺优化与工艺再研究」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的反应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及其附件《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要求,对涉及的反应工艺危险度被确定为2级及以上的,要根据危险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安全仪表系统;对于反应工艺危险度为3级的工艺过程,在配置常规自动控制系统,对主要反应参数进行集中监控及自动调节,设置偏离正常值的报警和联锁控制,以及设置爆破片和安全阀等泄放设施的基础上,还要设置紧急切断、紧急终止反应、紧急冷却降温等控制设施。根据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仪表系统。

对于反应工艺危险度为4级和5级的工艺过程,尤其是风险高,但必须实施产业化的项目,要努力优先开展工艺优化或改变工艺方法降低风险。

1. 被评为4级反应工艺危险度等级(Tp≤MTT<TD24<MTSR)的反应过程,冲料和分解风险较高,且具有潜在爆炸风险;

发挥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的优势,对4级工艺过程进行工艺优化,降低反应的MTSR;若优化后的MTSR小于MTT,即反应工艺危险等级可降至1级(Tp<MTSR<MTT<TD24);如果MTSR大于MTT但小于TD24时,即反应工艺危险等级可降至3级(Tp≤MTT<MTSR<TD24)。

2. 被评为5级反应工艺危险度等级(Tp<TD24<MTSR<MTT)的反应过程,潜在爆炸风险较高;

发挥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的优势,对5级工艺危险度的反应过程进行工艺优化,降低反应的MTSR;若优化后的MTSR小于TD24时,即反应工艺危险等级可降至2级(Tp<MTSR<TD24<MTT)。


相关政策法规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的反应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

[2]《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