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的要求,对反应中涉及的原料、中间物料、产品等化学品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对化学反应过程开展热力学和动力学分析。
根据反应热、绝热温升等参数评估反应的危险等级,根据最大反应速率到达时间等参数评估反应失控的可能性,结合相关反应温度参数进行多因素危险度评估,确定反应工艺危险度等级。根据反应工艺危险度等级,明确安全操作条件,从工艺设计、仪表控制、报警与紧急干预(安全仪表系统)、物料释放后的收集与保护,厂区和周边区域的应急响应等方面提出有关安全风险防控建议。
评估范围
1.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
2.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
3.其他化学反应。
相关政策法规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2017.1.15.
[2]《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号附件),2017.1.15.
[3]《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2022.6.22.
[4]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3〕162号),2023.10.1.